问题 | 群租房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
释义 | 群租房的定义依据法律规定。 群租房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这种大量的人口密集居住在狭小空间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过几个平方米,没有基本生活措施的群租房在全国各地都屡见不鲜。国内只有少数条例、规定对其进行约束。如上海市的《房屋租赁条例》、《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五六部法规和规章都散落着对群租房有一定约束,同类还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上海群租房认定标准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为群租: 一、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 二、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三、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四、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 五、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 法律依据: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和方案,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依法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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