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和意外险可以同时理赔吗 |
释义 | 可以。工伤保险赔付与意外险赔付是没有冲突的,只要符合意外保险范围内的工伤,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共同赔付的。 一、意外险交意外保险能保猝死吗? 如果猝死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则意外保险能拒赔猝死。意外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保障的对象是人的身体,当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残或身故,保险公司需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赔偿保险金,但猝死一般是因为身体原因造成的,并不符合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所以一般的意外险都不保猝死。 二、意外保险理赔多久到账 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办理一般要等被保险人都完全康复后,将事故证明、医疗发票、病历、用药清单等资料交到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在十到十五个工作日会赔付,最慢的也只要三十天,就会赔付。意外保险报销的到账时间是不能够确定的,因为每一家保险公司意外保险的具体报销时间都是不相同的,所以可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告知客户的。如果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在赔付协议达成后的十天内进行赔款。在发生事故需要理赔时,为了使赔礼可以尽快到位,一定要第一时间将票据给保险公司。 三、职工在国外做工伤鉴定如何办理 如果外派职工依照工作地的法律法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则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相应地,由于该职工的国内工伤保险关系已经中止,则在中止期间内,如职工在境外发生工伤,应当由境外的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赔付,国内外派单位无需承担赔付责任。 如果外派职工未参加境外当地的工伤保险,则其国内的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相应的,即便该职工是在境外发生工伤,其工伤认定及工伤赔付事宜仍应当按照国内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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