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买卖流程 |
释义 | (一)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二)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三)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四)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五)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六)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七)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八)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数据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九)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一、经济适用房交易税费是多少 (一)取得产权证或者完税凭证的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得超过原购买价格转让。如果以买入的价格转让,则买方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费如下: 卖方交纳: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税标准为300000元X3%=9000元;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3、核定超标部分,交纳综合地价款:超标部分X10%。 (二)取得产权证或完税凭证的时间超过五年的,可以按市场价出售。但出售的价格低于已购经济适用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市建委公布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最新住房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同时新购房人要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 卖方交纳: 1、综合地价款:成交价X10%,如果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则按指导价收取。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买方交纳: 1、契税: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 2、印花税。按照成交价的0.05%缴纳。 二、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交税吗 经济适用房交易有可能还需要交税。在我们国家,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来说,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去进行出售,但是出售后业主还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房者购买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契税、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房屋上市交易的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和综合地价款(按成交价的10%缴纳),售后的房屋产权性质就是商品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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