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什么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
释义 | 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需要在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加强以下内容: 1、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数量不断增加,需要加强对其的法律保护。应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明确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 2、加强对灵活就业的保障。随着灵活就业形式的不断增加,需要加强对灵活就业的保障。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规范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明确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 3、加强对跨境劳动者的保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境劳动者的数量不断增加,需要加强对跨境劳动者的保障。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规范跨境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明确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 4、加强对失业人员的保障。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失业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需要加强对失业人员的保障。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和再就业支持,提高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同时加强对其的社会保障和援助。 劳动者权益保障包括以下方面: 1、合法权益: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用人单位和国家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侵害; 2、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劳动保护包括职业卫生、劳动安全、防止职业伤害等方面; 3、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4、职业发展:职业发展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技能提升、晋升机会等各种条件和机会,帮助劳动者提高职业素质和竞争力,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和价值实现。 综上所述,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需要加强对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明确其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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