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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政部门监督管理的污染行为
释义
    法律分析:(1)工厂排出的废烟、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
    (2)人们生活中排出的废烟、废气、噪音、脏水、垃圾;
    (3)交通工具(所有的燃油车辆、轮船、飞机等)排出的废气和噪音;
    (4)大量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的农田灌溉后流出的水;
    (5)矿山废水、废渣;
    (6)机器噪音,电磁辐射,二氧化碳污染;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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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8: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