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借款合同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依《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一)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保证人是否需要要据借款方的情况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由借款方提出)。 (二)贷款的种类。 (三)贷款的用途。国家政策规定,贷款不准用于弥补亏损、垫交被挪用的税收、利润,不准用于行政开支和职工福利,不准用于基本建设(建行的基建贷款除外),只能用于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再生产。 (四)借款币种。借款的币种是指人民币还是其他外币。 (五)借款的数额。是指经批准的数额,超规定借款要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 (六)借款的期限。借款的期限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它是指借款人还款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规定按期履行,超过期限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借款合同中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般应补充协议确定或者按交易习惯解决,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还款。 (七)借款利率。利率是国家严格规定的,双方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间确定借款利率。 (八)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还款结算方式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期还款,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归还,逾期不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九)保证条款。是指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承诺。 (十)违约责任。是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借款用途以外的项目或者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金融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金融借款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 借款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作的格式合同,少有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因为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过高或过低,国家规定的利率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人即使未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法院也应依职权进行调整。否则会为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变相放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罚息区别于违约金,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罚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行法律规定超过部分无效。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还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同时从第三款可以看出违约金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 因此当事人就逾期还款约定违约金,作为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二、金融借款格式合同的认定依据 (一)格式合同成立要件: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具有标的。 (二)效力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适格,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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