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税法的作用与意义 |
释义 | 两税法是中国古代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赋税制度改革: 两税法将唐中期以来名目繁多的杂税统一为户税和地税两种,并规定“此外敛者,以枉法论”,这样既简化了征税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稳定,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从制度上杜绝了官吏从中作弊乱摊派的可能,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 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客户、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 (这也是制定两税法的目的之一),此外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把原来按丁征税转入按贫富征税,立法原则较为公平,很显然比租庸调制一律按丁征税合理。 一、装修补偿款避税合法吗 不合法。避税是违反税法的行为。避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人为安排,以达到规避或减轻缴纳税款的目的的行为,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是什么意思 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价税分开填写是为了购销双方进行正确计算、抵扣进项税和销项税。价税合计是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价钱,相当于普通发票的票面金额。此外,如果购入方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时,就只能按照价税合计计入购入成本。 增值税的运作原理是对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加工增值额进行征税。即,先计算他销售的金额,再计算采购的金额,之差便是应交税的税基。税基乘税率便是应交的税额。实际操作中,是先计算销售的金额产生的税额,即销项税,再计算采购产生的税,即进项税。两者相减,便是应交税了。 销项税、进项税在增值税发上反应在“税额”上。一项交易中,销售方的销项税正好就是采购方的进项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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