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诚实信用,不欺骗消费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接受消费服务是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