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过户合同中,房屋保险问题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房屋保险的责任主体是房屋所有人,但在房屋买卖过户时,应该将保险责任转移给新买家。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交付时灭失、损毁或者有其他质量问题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有关法律规定。” 2.《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应当为房屋的安全负责,采取措施防止因房屋原因发生损害。” 3.《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保险合同转让的,被保险人应当与受让人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过户合同中的房屋保险问题需要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通常情况下,新买家应该负责房屋的保险责任。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有保障房屋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