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砌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大致有两种:技术保证措施、管理组织措施,这两种保证措施都是从施工工人以及工程负责人管理能力来分析的,即都是人为因素。除此之外,工程负责人还须采取一些避免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的措施。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是: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工;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填写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