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统筹规划形成“九纵九横五环五通道多连”的浙江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形态。高速公路规模适应性显著提升,总里程达约8800公里,省内四大都市区形成高速公路环线,大中城市基本形成主城区外围具有绕城功能的高速公路,小城市均实现高速公路过境,实现全域智慧高速公路。规划同时实现了全省10万人以上城镇、民用运输机场、沿海和内河重点港区及5A级景区基本全覆盖,港口、机场和主要城镇15分钟通达高速,加快发展县高速公路通达度也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规划有力支撑“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