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烟草专卖品,构成 走私罪 的,依照 刑法 有关限定追究刑事职责;走私烟草专卖品,数额不大,不构成走私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和 违法所得 ,能够并处 罚金 。 个人犯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