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是什么? |
释义 | (一)定义: 1、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是指与贸易有关的某些知识产权拥有者转让其使用权并收取报酬的行为。(二)特点:1、贸易标的:无形。 2、贸易标的转移:一般为使用权而非拥有权。 3、标的价格:难以估算。 4、交易过程复杂并涉及产权保护等问题。 (三)范围: 纳入知识产权交易的知识产权分为三类。 一:工业产权技术: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 二:非工业产权技术:包括技术诀窍、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技术示范等。 三:专门服务:包括咨询、信息和管理服务等 (四)方式: 1、许可贸易 许可贸易是指某些知识产权人作为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授予使用该项技术的权利,被授予方要向授予方支付一定报酬。其中包括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有技术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和商业秘密许可。 2、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指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式和经验全盘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后者向前者支付一定特许费的交易行为。 3、技术服务和咨询 技术服务和咨询是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供专业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技术服务费的活动。 4、合作生产 合作生产是指一国公司和企业与另一国的公司和企业根据合同,合作生产某种产品或合作研制某个项目或联合设计某种产品的一种经济合作和转让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方式。 一、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吗? 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客体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知识产品是与物质产品(即民法意义上的物)相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 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常分为三大类,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因此,我国知识产权客体中: 1、专利权的客体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及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商标权的客体为商标。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向社会公众直接传递商品或服务来源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何人为该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或提供者及其商业信誉如何,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及声誉如何等等。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3、著作权的客体为作品。 作品必须能传播文艺或科学思想,它是一种信息的载体,而不是一种实用工具和手段。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中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记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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