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积分 杭州怎么查? |
释义 | 查询流程 一、打开“警察叔叔”APP,点击如下图所示的【流动人口】板块进入页面 二、进入“流动人口”页面后点击 “积分落户管理 三、进入页面后点击 “积分查询” 四、进行人脸识别以后,即可显示你的居住证积分分值 积分异议复核 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 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或区级流口办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 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当所有积分均核定无误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就会根据当年最终确定的积分分别确定落户名单和入学名单,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为什么查询不到? 没有查询到对应的积分结果,原因可能是: 1.提交积分申请还不足二十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2.中途因故补充完善指标材料后还不足二十个工作日,请耐心等待。 3.录入项不正确,或与申请信息不一致,请对照确认。 法律依据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十六条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七条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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