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卫生津贴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
    对医疗卫生工作单位专职从事或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给予医疗卫生津贴。
    法律依据:
    《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 二、 发放办法 凡兼做两种类别以上可享受医疗卫生津贴的工作时,只享受一种津贴,不能同时享受两种津贴。
    发放上述津贴的标准,除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按月发给外,其余人员均按实际接触天数发给(参加手术人员按次数给)。
    专职人员调离本岗位后,应即取消其津贴。
    享受医疗卫生津贴的职工,由所在单位填报名册,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实习、进修和协作的职工,其医疗卫生津贴由原单位支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7: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