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太仓市对城北河湿地公园、江滩湿地公园、荷池花园小区绿化、协星路两侧片林等绿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 大型片林工程4061亩,已完成绿化面积3226亩;河道绿化工程2059亩,已完成绿化面积1355亩;道路绿化工程2869亩,已完成绿化面积1728亩;高效林果工程4159亩,已完成绿化面积2595亩;城镇绿化工程2643亩,已完成2075亩;村庄绿化工程1260亩,已完成1319亩。据介绍,去冬今春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春季有利时机,高标准、高质量加快全市绿化建设进程,目前已完成绿化面积12298亩,占全年绿化任务的82%。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