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哪几种事由 |
释义 | 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 1、赠与财产的权利已转移,受赠人已履行义务; 2、赠与人在赠与的财产转移前依法撤销赠与; 3、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事由。 一、赠与人的撤销权有什么规定 赠与人的撤销权的规定有:除经过公证,一进一发不得撤销赠与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是强制条件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可以强制履行。对于其他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强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 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赠与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撤销,赠与人也可以在受赠人侵害或损害赠与人权利或权益即不当行为或不作为时撤销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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