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属于家庭成员,父母对身体健康且有劳力的子女没有抚养义务,但仍需要互相扶助,父母可允许未婚子女继续居住,因为家庭成员需要互相扶持。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家庭关系的规定如下:成年的子女如仍与父母共同生活,则属于家庭的成员。成年的子女如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则父母不再对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子女未结婚且没有房子,父母仍然应当允许其继续居住,因为家庭成员间有生活扶助的义务。《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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