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区别: 1、概念不同。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通俗说来就是我方先给对方付款。这说明对方有一定的商业信用,只有我方先付款的前提下,才能得到想购买的货物。 应付账款是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也就是我方的商业信用。一般情况下是对方先发货,或我方付部分款项就可以得要需要的的货物。 2、科目不同。预付账款是属于资产类的科目。简单来说,就是暂时存在别处的款项,在没有发生交易之前,钱的所属权还是你,所以属于资产。一般情况下,期末余额会在借方。如果其期末余额在贷方的话,说明是该公司有应该支付,而实际上未付的款项,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款项科目中有所反应。应付账款是属于负债类的科目,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取得货物与支付款项在时间上不统一,有延迟而产生的负债。一般情况下,期末余额会在贷方。如果其期末余额在借方,说明公司多付了购买货物款项。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第十八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三)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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