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过户什么证 |
释义 | 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证件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一、拆迁房怎么办证 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准备好材料,具体包括产权人(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等。然后携带材料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最后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即可。 二、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时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三、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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