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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防办隶属哪个部门
释义
    人防办属于政府机关的派出单位,全称为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与空袭作斗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经批准后实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制订有关人民防空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城市人民空建设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计划;检查、监督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专业队伍的组建、训练和综合演练;
    5、组织协调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实施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审核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防空工程拆除的审批,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负责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核准和竣工验收,核准防空工程设计单位资质。
    6、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点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人防指挥、通信战备值勤,收集研究敌空袭兵器、空袭特点、人民防空资料,传递空情、抢险救灾信息;
    7、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国家强制性人民防空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8、指导和监督人民防空工程专用防护设备、设施生产、安装、使用审核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资格;
    9、组织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检查大、中、小学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简称三防的普及教育及训练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七条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大军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中央国家机关的人民防空工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任务,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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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5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