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需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如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办理流程:
 1、准备好办理材料到北京非机动车登记站进行办理。
 2、将电动车停在院外停车初检区,初步检查以下内容:
 (1)两轮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2)合格证。
 (3)车辆来历证明。
 (4)车主身份证(居住证)和复印件。
 3、到大厅窗口进行车辆手续核验,手续合格的车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院内核验拍照区。
 4、领取电动自行车牌照。
 5、填写并提交《登记申请表》及其他材料进行车辆手续进行复核,并采集照片。
 办理材料:
 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携带所购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交验车辆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
 1、 您可到现场窗口领取并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
 2、 车辆整车合格证明
 3、 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
 4、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的相关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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