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如下的流程组建公司: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等,然后去工商局现场进行核准。 2、核名通过后,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等文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