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 暂住证办理 :1.居民 身份证 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法律客观: 《 居住证 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 房屋出租 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