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尘污染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大气污染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什么: 1.运输车辆的防尘控制。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2.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砂石设臵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臵,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堆土防尘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臵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用网或膜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3.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4.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综上所述,造成污染会有罚款,各个地方也要激励进行防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平时也要注意不要造成过多的扬尘污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四)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采取防燃措施的;(五)码头、矿山、填埋场和消纳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六)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或者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的;(七)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的;(八)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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