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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传媒侵权的构成要件
释义
    本文讲述了传播活动具有违法性和致害行为的特征,其中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包括诽谤和侮辱。诽谤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而侮辱则是指用“非人”的言辞辱骂、丑化、嘲讽、诬蔑、猥亵等行为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法律分析
    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如作品已经发表)(即有损害事实)
    传播活动具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致害行为的违法性)
    具有特定的指向(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主观上有过错(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
    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
    诽谤: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
    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一般表现为用“非人”的言辞辱骂、丑化、嘲讽、诬蔑、猥亵等。
    拓展延伸
    传媒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传媒侵权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存在侵权行为,即传媒以何种方式侵犯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其次,侵权行为与被侵权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传媒的行为导致了被侵权人的损失或伤害;第三,侵权行为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传媒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最后,侵权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失,即被侵权人的损失或伤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要件,才能构成传媒侵权。
    结语
    这段话指出了传播活动具有违法性和致害行为的特征,并列举了传媒侵犯名誉权的主要方式。传播活动已经发生,具有特定的指向,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是违法行为的必要条件。同时,文章也提醒读者传媒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方式和可能带来的后果,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
    法律依据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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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8: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