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疫情期间领取失业金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发放失业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