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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以前租的房子他们没交暖气费,现在不住一年,房东现在问我要过热费不要起诉我,合理吗
释义
    租房的不交暖气费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出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采暖费用,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之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采暖费用,亦不属于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表达真实,该约定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诉讼程序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6、法庭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8、判决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我以前租的房子他们就没交暖气费,现在不住一年了,房东现在问我要过热费不给就要起诉我,合理吗?
    租房的不交暖气费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出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采暖费用,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之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采暖费用,亦不属于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表达真实,该约定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诉讼程序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6、法庭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8、判决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没交暖气费房东是否有权起诉我?
    租房的不交暖气费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出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采暖费用,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之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采暖费用,亦不属于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表达真实,该约定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诉讼程序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6、法庭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8、判决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我想问一下我们以前租的房子,但去年我们没有租房,房东已经一年没有退押金怎么办
    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当合同关系终止时,承租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承租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关键要看租房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以前公司分的房子,现在要收回合理吗?
    1、公司分立后的,公司处理房屋,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前公司分的房子,现在要收回合理吗?
    1、公司分立后的,公司处理房屋,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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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4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