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规划局和住建局的区别? |
释义 | 住建局与规划局的区别如下: 一、规划局的职责,它是一个公共机构,规划局一般都在规划城市建设。 1、制定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规划的政策法规。 2、参与编制土地规划和区域规划; 3、负责大型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勘察设计; 5、负责组织制定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和制定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市规划的审批和审批工作; 7、参与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的组织; 8、负责城乡、风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 9、负责违法建设活动的调查、处罚和城市规划审批; 10、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镇系统规划审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住建局,又称建设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住建局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和实施办法,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相关规定、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城市规划的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规划的实施。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政策调研、方案制定,指导监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市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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