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意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到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具体量刑时,要综合考虑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一、重伤二级有谅解书会缓刑吗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的条件。 缓刑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重伤的鉴定标准 (一)人体肢体残缺,如脚指或手指的缺失、胫骨畸形、韧带损伤等; (二)人体的容貌毁损,如容貌变形、眼眶骨折、耳廓缺损、口唇损伤、颌骨骨折、面部留疤等; (三)丧失听觉,如一只耳听力减退到91分贝以上、两只耳听力减退到60分贝以上; (四)视觉丧失,眼盲、视力减退等; (五)功能丧失,如喉损伤不能恢复、骨盆骨折、肾损伤等; (六)颅脑损伤,如颅底骨折、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七)颈部损伤,如胸导管损伤、食管损伤等; (八)腹部损伤,如腹腔积血、肝破裂; (九)其他严重损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