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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投保人享有什么权利
释义
    投保人其实就是购买保险的人,也就是付钱的人,它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有以下权利:其一全面了解保险内容条款的权利,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是享有全面了解保险内容的权利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必须全面仔细的将合同内容告知,如果有隐瞒,那就是侵犯了投保人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终止合同。其二投保人有请求变更合同的权利,投保人是有请求变更合同的权利的,可以更换投保人,也可以更换受益人,也可以增加保额,减少保额等措施,有的是需要被保人同意的。其三投保人享有合同撤回请求权,投保人享有退保权力的,如果在购买保险后,如果觉得产品不适合,是可以选择退保的。投保人的权益还有请求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权利,合同变更请求权,如实告知的义务,按约缴付保险费义务,危险增加通知义务,重复保险通知义务,建议被保险人维护标的安全义务等。投保人和被保人以及受益人是保单上非常重要的三个人,大家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清楚地认识这三者的区别。
    一、保险投保人的权利有哪些
    保险投保人的权利如下:
    1、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的费用;
    2、要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当被保险财产的风险明显降低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恢复合同;
    4、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二、保险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权利: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投保人、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代位赔偿请求权;除合同有相反约定外,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义务: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及时签单的义务;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的保密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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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2: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