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同时作为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他想什么时候走就可以什么时候走,甚至连工作的交接都不用做。这可以说是对于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 所以对于单位来说,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会带来更不利的结果。一个优秀的企业不是通过逃避劳动合同来回避相关义务,那样是无效的;而是应当通过自己有劳动合同的制订权以及规章制度的制订权来约束员工,由此才能为企业获得更大的主动权。 劳动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就是为了证明双方确实是存在着劳动关系,因为如果发生工作性伤害或者是一些其他方面的事项都是需要证明,确实是存在着劳动关系,当然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离职的,这个是属于劳动的权利。 一、员工严重违章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要是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是可以提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将该劳动者辞退。但此时要求该规章制度是已经明确通知到了单位全体员工,这样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公司的劳动者如果存在着严重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相关的情况,那么就是属于公司员工存在着过错,比如说长时间的迟到早退。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对于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来说,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这是属于一种合法的情况,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怎么办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应履行如下手续: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二)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三)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我国相关法律在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明确规定,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而且还有一点就是员工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不需要对员工支付赔偿金,但是需要为员工正常的结算工资。不过这里所说的员工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在自愿的情况之下,如果受到用人单位的排挤威胁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依然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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