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被盗后,谁来赔偿损失? |
释义 | 这段文字讲述了若被盗机动车在肇事后造成损失,应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则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简而言之,若机动车被盗,则责任方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1、若被盗机动车在肇事后造成损失,则应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2、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机动车被盗后,谁来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被盗后,其损失的赔偿责任应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盗窃罪,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他人共同犯罪,分别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因此,机动车被盗后,首先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机动车被盗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车辆被盗,那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车辆被盗前,已经采取有效措施,例如安装GPS定位系统、安装防盗器等,那么即使车辆被盗,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不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总之,机动车被盗后,应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车辆被盗前,已经采取有效措施,那么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语 无论是机动车被盗还是被抢,都应该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损失责任。但如果被盗机动车在肇事后造成损失,则应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无论是谁造成了损失,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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