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复印件要6张。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以及本人页各一张。结婚时除了携带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以及本人那页的复印件外,还需要带身份证以及户口原件,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处也可以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新人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共同拍摄2寸的合照(自己携带近期免冠2寸合照也可),用于申请表和结婚证; 3、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给男女双方各一张体检表,此项体检通常在当地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婚检是自愿进行的; 4、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申请表; 5、在符合结婚条件时便准予登记签发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