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廉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不拥有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法律客观: 《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所有住房面积确定。 家庭成员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两年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