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什么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
释义 |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 1、呼吸道:这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凡是气体、液体、气溶胶(粉尘、烟、雾)均能通过呼吸道吸入。 2、皮肤: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透过完整皮肤而进入人体,当皮肤有病损时,不能经完整皮肤吸收的毒物也能大量吸收。 3、消化道: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发生意外或不注意个人卫生时,毒物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而食入体内。哺乳期妇女可经乳汁把毒物传给婴儿引起中毒。 二、预防职业病的措施有哪些? 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能减少工作接触毒物的机会,也可从根本上控制的逸散。 2、通风排毒用通风的方法将逸散的毒物排出,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一项重要辅助措施。 3、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或防护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下班时更衣、勤洗手,勤洗澡沐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增强体质开展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毒物的抵抗能力。 5、安全卫生管理生产设备的维修和管理,通风排毒设施的定期检修,防止跑、冒、滴、漏,对预防职业中毒具有重要意义。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环境监测、生物材料监测与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最高允许浓度以下。实施就业前职业健康检查,排查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生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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