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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购房资格
释义
    1、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2、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限制购房对象为全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3、南京实行限购限贷政策,南京本地户籍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南京户籍家庭无房可以在南京购买一套住房,并且应提供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城镇社会保险)。
    4、外地人在南京无住房,提供三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两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还有如果满足一定条件,购房者就算没有缴纳够社保,也是可以得到购买房屋的资格的。
    5、南京市限购政策规定,南京本地户籍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南京户籍家庭可以在南京购买一套住房,并且要提供以上证明。在南京市就业人员,需要现场填写就业单位的名称、单位电话。在南京市创业人员,需要现场填写创业地点、电话。暂时未就业人员,需要承诺以后有意向在南京市就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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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