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行股票的基本程序 |
释义 | 发行股票的基本程序: 1、向证券管理部提交申请; 2、向管理部门呈公司情况资料; 3、聘请相关人士; 4、提出上市申请,出示承诺函; 5、直属部门材料审查,转报证监会; 6、证监会预审,提交发审委; 7、证监会出示批准文件,方案审核; 8、刊登招股说明书; 9、股票发行。 以上就是股票发行程序步骤,分为申请,预选,申报,复审,批准,募股。 什么是股票发行 股票发行指由企业对于股票进行卖出的程序。股票在发出之后,通过中间人或者是直接转致应募人中,认购后,持有者即可成为股东。在这个过程中不存在固定的场地,由公司发行,较普通如证券公司,信托公司。 发行股票意味着股份公司被准许上市,以及核准增发,公司可以把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换取社会资金,从而开展融资,扩充筹资的来源。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1、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2、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 本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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