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居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南昌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和条件: 1、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 2、已满十六周岁; 3、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的; (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 1、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居住证明;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公安机关收到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材料后,应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至三年,具体期限根据流动人口拟居住时间确定。 一、租房办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有哪些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如下: 1、福利区别,暂住证是用来对人口进行管理的一个手段,不附带任何福利。居住证为外来人口提供就学、生育、劳动等多方面福利待遇,并与落户政策挂钩; 2、办理要求区别,暂住证办理要求低,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办理,而居住证的申请门槛较高; 3、落户区别,暂住证不能成为落户的依据,而居住证可以。办理落户,居住证是基础; 4、服务对象不同,暂住证是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角度进行暂住人口登记,以防范管理为主。居住证是公民办理的在居住地享受常住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证明,体现的是从管理到服务的观念转变; 5、证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临时或长期两种;暂住证的使用权限是固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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