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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三类是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评价医疗器械风险程度,应当考虑医疗器械的预期目的、结构特征、使用方法等因素。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的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医疗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进行调整。制定、调整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应当充分听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行业组织的意见,并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应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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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