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了借条不还钱起诉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一、打了借条不还钱起诉可以要回来 我国法律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书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要准备对方的身份信息证据,比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通过公安系统查询的身份信息。 2、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因被告不明确而不能立案。 3、需要准备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4、有借条的情况下,债权凭证的证据已经具备。同时还需要准备借款发生过程的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就可以准确地认定借款事实。 5、除了上述证据材料,还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民事起诉状。提交立案材料时,你应尽可能地向法院提供被告能够签收法律文书的收件地址,以确保诉讼程序更有效地推进。 三、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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