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生源情况和办学特色,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公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同样按此基本分数线执行。可至各个大学官网查询。考研录取栏目,提供各个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各个大学考研录取分数线、各个大学考研录取名单等信息,更多各个大学考研录取信息请关注可锐研招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