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的组织要深入了解团员提出退团的原因,区别情况,妥善处理。如果坚持退团,则应要求他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通过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对已经退团的青年,团组织仍负有对他进行帮助教育的责任。团员离团、退团和自行脱团后,团委应在其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备注栏及团员证有关栏目中说明情况并注明离、退和脱团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八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