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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释义
    精神病人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视情况而定:
    1、精神病患者由于其患病失去了行为能力,丧失了行使政治权利的能力,因此,经选举委员会确认确实无法行使选举权利后,暂不行使其选举权利;
    2、但并非所有的精神病患者都不具备选民资格,只有在病情严重到无法行使选举权的情况下才不具备,精神病患者本身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必备条件如下:
    1、国籍条件,该行为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年龄条件,该行为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3、合法条件,该行为人未被法律剥夺相关的政治权利,满足上述条件,即可享有法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其他因素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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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