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党员公务员属于生活作风问题,曝光后影响个人仕途,如果是党员,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属于“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重婚或者情妇(夫)的,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