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检过与不过会通知吗 |
释义 | 会通知。体检报告是指对身体进行检查,根据身体反应的数据而生成的具有一定格式的文档。在一次体检中,当检验数据高于或低于参考值时,有时有确诊价值,有时可能只是一个警讯。 关于复检录用: 入职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主检医生要根据体检情况作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要加盖公章。如果考上了心仪的单位,却因为通不过入职体检的话,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体检不合格后,考生本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也就是说活,第一次体检或复查仍然不合格的人,还有一次自己提出复检的机会。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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