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驻和常住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常驻和常住有什么区别 1、对象不同。常驻的对象都是驻军、大使馆之类的;常住的对象老百姓。 2、时间不同。常驻是指停留在那里的次数很多,并且一旦停留在那里,就持续一段时间。常住是指长时间在那里停留,不知道何时会离开,也许随时离开。 3、户籍不同。常住是指在当当地居住由当地户籍;常驻不一定是当地户籍的居民,多数是因为工作调度在当地常驻。 常住户口需要哪些条件? 各个地方对办理常住户口的要求不同,具体的可以咨询所在地的政府网站的办事指南。 以长沙为例,建立常住户口需要: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它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所需手续: 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 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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