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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建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释义
    一、城建税的滞纳金怎么算
    每天的滞纳金为应纳税金额的万分之五。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计税方法基本上与“二税”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二、所得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城建税滞纳金怎么算
    三、每天的滞纳金为应纳税金额的万分之五。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纳税人必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期限内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纳税人违反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对其追收应纳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时,亦应追征其应纳的城建税,并相应加收滞纳金或罚款。
    四、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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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