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能去哪里拿失业金 |
释义 | 因劳动合同到期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醒用人单位在到期后的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并由当事人持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从登记次日起领取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年。 一、劳动用工备案如何才能让员工全额减员? 这个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操作。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二、退休没交满15社保有养老金吗? 退休没交满15年社保没有养老金。到了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并不是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而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三、失业补偿金要怎么领? 领失业补偿金流程:用人单位出具劳动者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凭借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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