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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是否可以提前要回
释义
    借款是否可以提前要回,要看情况,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要回的。
    正常来讲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是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未到期的借款的。
    一、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债务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一、债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1、债权人代位权;
    2、免除债务权;
    3、债权转让权;
    4、撤销权。
    二、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及时收取货款,质量担保,通告、协助、保密等随附义务,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或合同约定来具体看债权人的义务。
    三、债务人的权利有: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四、借款人的义务有:
    (1)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3)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4)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
    二、债权债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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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1 18:49:39